关于报送节能改造项目储备清单的通知
各市(州)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局: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部署,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能效提升专项行动,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,推动完成 “十四五”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,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建立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改造项目储备清单。现请各市(州)发展改革委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照“十四五”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要求,结合能效普查、节能诊断、节能监察等工作基础,聚焦钢铁、电解铝、硅材料、锂材料、炼油、乙烯、合成氨、对二甲苯、甲醇、建材、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,全面梳理2024—2025年本地区拟开工且投资带动效应大、节能效果明显的节能改造项目,形成《2024—2025年节能改造项目储备清单》,并于2023年12月26日(周二)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储备清单上报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(含电子版)。
联系方式:
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
赵鹏程 028-86705853
经济和信息化厅环资处
邓 涵 028-86268703
邮箱地址:scfgwzhc@163.com
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2023年12月20日